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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姿華
苦勞網特約記者

儘管集遊法上個會期修法未通過,國民兩黨提出版本也有待檢討,台大教授李明璁和師大教授林佳範卻於6月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李明璁去年11月陳雲林來台期間參加學生在行政院前的抗議行動,林佳範則隨後在立法院主念祭文、為集會遊行法送終。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認為檢察官擴大對於「首謀」之定義起訴二人,因而發起百人自首行動,13日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近50名學者持「自首」手舉牌,對著鏡頭自首。

「最不可原諒的是這把司法染成了藍色!」清大社會所教授李丁讚說明這次活動宗旨時說,二位被起訴的教授都是針對執政者濫用集遊法發起行動,並都是在陳雲林來台期間,讓人合理懷疑這是警察揣摩上意的行為,而這是對所有異議者的恫嚇。

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郭怡青擔任李明璁的辯護律師,她表示,集遊法修成報備制已是社會共識,若修法儘速通過,被移送法辦者自然無罪,然而檢察官此時起訴二人,以令人意外的效率忽視社會共識。且比起其他參與野草莓而被移送法辦的師生目前尚在偵查階段,李林二位教授顯然遭到特殊待遇。

學者以自首呼籲檢察官停止以集會遊行法起訴民眾的訴求也獲得律師支持,已有50多名律師加入辯護律師團,召集人司改會董事長黃瑞明表示,此次自首的學者及野草莓行動相關的學生、民眾中,若有人再被起訴,律師團將提供法律協助,未來若有社運人士請求支援,也有機會擴大連結。

除了呼籲立法院儘速修法,並重申反對國民黨版關於禁制區設立、強制報備、擴大警權等荒謬規定外,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也呼籲檢察官撤銷對李林二人的起訴,否則自首成員將於開庭時向承審法官自首。

7月2日才向北市警局集體自首的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也加入聲援李林二人的行列,火盟蘇雅婷表示,因違反集遊法被起訴者,若認罪可接受緩起訴處分,但因集遊法乃箝制人民上街頭髮聲的權益之惡法,大多數社運人士都拒絕認罪,而被判決易科罰金、拘役等處分,而日前三鶯部落、沙烏瓦知部落的陳情才遭警局直接裁罰3萬元,不久又收到針對另一場陳情活動的起訴書,足見集遊法陷邊緣弱勢者的抗爭於何種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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