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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催生國家人權委員會

■陳隆志

  台灣國際法學會與台灣民主基金會在十月共同舉辦「國家人權委員會國際研討會」,來自菲律賓、阿富汗、韓國、蒙古及愛爾蘭等五個國家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與代表參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置與功能」圓桌論壇,除了肯定台灣積極推動與國際人權接軌的努力,也分享他們參與人權委員會運作的經驗,提供台灣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參考。

  此次來台參加研討會的外國貴賓,瞭解在中國的打壓下,台灣被排除在聯合國之外,也因此與聯合國的人權體系脫軌。鑑於此種孤立的困境,他們認為台灣更應該積極推動早日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以與國際人權接軌,展現台灣人追求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與努力,他們的激勵鼓舞了設立台灣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新熱情。

  實際上,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是民間真多人權團體長期以來積極努力推動的目標之一。行政院在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的協助、社會各界充滿期待之下,完成「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與「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兩項草案,但是,這兩項有助於提昇國際形象、促進國家人權保護政策的法案,卻在立法院受阻而無進展。

  順應國際人權發展的大潮流,在台灣設立獨立運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是一件對所有台灣人民有利的好代誌,不牽涉到任何黨派的利益,或是政治意識形態的問題,應得到立法委員的廣泛支持。

  為積極催生國家人權委員會,首先應透過社會動員宣達國際人權的理念,提高「國家人權委員會」相關議題的能見度,擴大全民的關心參與,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其次,可主動與政黨、國會領袖建立對話溝通、遊說的管道,並邀請相關委員會的委員參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研討會、聽證會,使他們進一步瞭解國家人權委員會實際的運作、功能與未來發展的目標,以促使國家人權委員會早日設立。

(作者陳隆志/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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