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信箱::21cra00@gmail.com
通訊地址:112北投郵局第16-24號信箱

第二共和的可行性
曾建元(作者為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本月十五日,總統陳水扁出席前總統府資政辜寬敏八十壽宴,針對憲政改造,引用辜寬敏曾經提過的「第二共和」之說,希望大家用以共同思考如何建立臺灣人自己的國家的途徑。辜寬敏於回應時解釋道,第二共和即凍結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由台灣人制定自己的憲法,名稱叫什麼都沒關係,如果未來國家有辦法實行過去的「中華民國憲法」,再將它恢復,「但那是不可能的」。十七日,媒體則傳出民進黨內部有所謂的核心人士透露,第二共和憲法式的修憲版本擬將凍結憲法總綱,擱置主權爭議的部分,而另在憲法前言闡述現況,說明未來在哪些條件下,恢復適用原本憲法總綱的條文。



憲法總綱內容包括國體、主權、國民、領土、民族和國旗,我們很難想像總綱如何凍結,臺灣的國家主權確實存在爭議,擱置爭議的作法,如果是所謂「凍結憲法總綱」,而又未提出新的規定,那麼就是等於自行取消憲法裡對於自身國家地位的界定,這可不是什麼擱置主權爭議,而是根本地取消主權。依筆者所見,與其凍結憲法總綱,倒不如真正地擱置主權爭議,不予處理,其效果就是維持現行條文,只要「國籍法」對中華民國國民的認定採臺灣主義,只要依照國民主權原理和社會契約論解釋由臺灣人民修訂的「中華民國憲法」效力範圍,實際上也可以透過憲法解釋的憲法變遷方式達到締造第二共和的目的。



依前總統李登輝的第二共和論述,當一九九一年五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公布實施,而將「中華民國憲法」的效力限定在國家統一前的自由地區,同時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統治中國大陸的事實政權時,中華民國便已進入了第二共和,兩岸為特殊國與國關係,因此現行以憲法本文和增修條文共同架構起來的臺灣憲法文本,就是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而只要確定憲法的實施區域為我國實際控制的領土,領土的條文即使不處理,也不會出現法律適用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爭議。



不過,第二共和憲法的想法,仍有其值得深思之處。在憲法的實體內容和文本形式上,現行增修條文凍結相關憲法本文的修憲方式,已經造成增修條文規範超載的現象,因為要以十二個條文來凍結憲法本文和規範臺灣的憲法秩序,實在是削足適履。第二階段的憲政改造如果能放寬憲法文本形式的選擇可能,而採一般國家修憲與修法的成例,直接修改憲法本文,相信這種令人一目了然的憲法本文形式,不僅使憲法內容的檢討可以不必受制於既有的文本架構而能大開大闔,更有助於國民的閱讀、憲法知識的推廣與憲法意識的凝聚。而一旦選擇修改本文,則增修條文前言中的「國家統一前」或條文中的「自由地區」字眼,就自然而然可以取消掉,因為第二共和憲法不再是限地法和限時法,而是一般法。



第二共和憲法的提法,對於憲政改造程序上的現實困境,亦有突破的效果。原因是自從去年完成第七次修憲之後,我國修憲程序已經成為全世界各國憲法中困難度最高者之一,依增修條文第十二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並於公告半年後,經公民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需過公民總額之半數,這一超高門檻的規定,形同一個難以跨越的修憲障礙,其所影響者,是根本阻擋了我國憲政民主的進一步深化。我國民主轉型過程仍在持續當中,未來憲法的變動必然仍有其必要性,但超高的修憲門檻,事實上就是放任少數去封殺修憲的一切可能性。然而,一旦朝野政黨菁英對於修憲方向出現高度共識,第二共和憲法的提法,倒可以為公民複決可能失敗的修憲案來解套。



第二共和憲法這個議題從實體和程序分開來檢視,是值得認真看待的。只是,總統位高權重,動見觀瞻,加以近日身陷政治風暴,誠信倍受質疑,再好的憲改構想從他嘴裡出來,就會金玉成為糟粕,所以,筆者建議總統還是謹言慎行,有關憲改推動策略的操作,還是退居幕後,多聽一聽學者或人民的聲音,不要再亂出點子、下指導棋了。



本文原載於20061030中國時報A15

>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