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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8中國時報:第七屆同志公民運動 在彩虹旗中飛揚

第七屆同志公民運動 在彩虹旗中飛揚 同志要結婚合法化
陳怡妏/台北報導

第七屆同志公民運動昨日在飛揚的彩虹旗與彩球波浪舞中登場,透過公共論壇與對話,呈現當前社會同志目前所面臨的困境。不少同志盼可以有合法結婚的權利,也希望能制訂伴侶法保障權益。


公民運動 明年續辦



台北市長馬英九參加開幕活動,授給代表同志精神的彩虹旗,由於之前曾傳出同志公民運動明年可能停辦。馬世英九強調,市府支持同志運動的用心絕不會改變,這樣的作為並非刻意討好誰,而是在維持北市應有的格局;民政局長鍾則良也表示,公民運動明年會繼續辦,預算已編列送議會審議。



同玩節活動之一的公共論壇,昨日則邀請各界專業人士會談,在法律議題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委陳宜倩以從憲法平等權來看同志公民權。她表示,目前社會仍有嚴重「恐同」的問題,保障同志權利不宜採被動立場。



爭「平等」 而非真想婚



接觸不少同志法律案件的台灣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邱晃泉表示,現階段中央法令與地方法規對同志都無正面的幫助,同志也仍遭歧視,他認為,要真正保障同志權益,應要求抬面上的政治人物表態。



台北律師公會婦女問題研究委員會主委王如玄表示,不少同志爭取婚姻權並不是真的想結婚,而是著眼於「平等」訴求,國外目前約4個國家保障同志結婚權利,約17個國家有「伴侶法」,而且法令通過後,不但同志戀者受益,異性戀也有不少人捨棄婚姻選擇伴侶法。



同志櫃父母下午茶召集人郭媽媽表示,資訊不足是一大問題,她說,她女兒15歲時出櫃,她花了3年摸索才了解女兒的世界,才認識更多的「活同志」、「活同志父母,後來還發現有的父母因為資訊缺乏,找到宗教團體諮詢卻被教導孩子性向一定要矯正。昨日也有不少民意代表參與論壇,立委鄭運鵬建議,同志公民運動者走出台北才更有力量;前台北市民政局長林正修表示,同志運動者在文化資源上有優勢,但政治上卻沒有野心,他建議,一定要有同志站出來參政。



本文原載於20060918中國時報 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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