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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2自由時報:深入檢討憲政制度與媒體角色將民主導入正軌

深入檢討憲政制度與媒體角色將民主導入正軌



總統女婿涉及台開案遭收押,陳水扁總統至感痛心,心情沈重,日前召開黨政高層會議,宣示「三個決定」:「自清」、「革新」、「權力下放」,以及「一個決心」︰「說到做到,堅持到底」,以回應民眾的期待,並且勇於承擔責任。在歷經在野黨種種荒誕不經的指控,所形成的強大輿論壓力,陳總統作出「三個決定、一個決心」的宣示,展現出勇敢面對問題的決絕與魄力,應予肯定。然而,連日來政壇、媒體流行充斥的怪謬現象,卻更值得國人共同檢討與省思,台灣始有撥亂反正、澄清濁世的寄望。



不可諱言的,台開案風暴爆發以來,陳總統陷入內外交迫的窘境,反對黨發動罷免連署,而部分黨內派系也要求「權力下放」,對陳總統形成莫大的壓力。如今,台開案猶沸沸揚揚,而泛藍媒體、政客更是食髓知味,得意忘形,以致無所顧忌,每日例行爆料,真假難辨,逐漸醞釀出一股輿論公審的非理性氛圍,有如中國文化大革命的批鬥風翻版。事實上,總統也是人,一樣有七情六慾,因此面對泛藍此種狂熱偏執的攻擊,精神上所承受的折磨,不難想像。然而,吾人仍然相信陳總統宣示權力下放,顯然是深刻自省後的決定,並非紓解壓力的妥協作法。



陳總統決定下放權力,泛藍依然冷嘲熱諷,這是他們從二千年政黨輪替以來對陳總統一切作為的制式反應,不足為奇。不過,此一「權力下放」宣示,確實凸顯出現行憲法與實際政治運作上扞格不入的矛盾之處。泛藍批評陳總統依據憲法規定並無權力可下放,而所謂權力下放之舉,則有私相授受之嫌。此種責難似乎於法有據,言之成理,然而這是憲法本身的矛盾,並非陳總統刻意操弄,或玩權弄法。



首先,我國憲法到底是總統制、內閣制,抑或雙首長制,即便學有專精的憲法學者亦各執一詞,莫衷一是,因此總統與行政院長、總統與立法院的互動模式究係如何,缺乏可資依循的規範。再則,我國總統由全民普選產生,如此龐大民意的付託,造成總統的統治權力具有最大的合法性與正當性,卻僅擁有兩岸、外交、國防權力,而對於影響國計民生的內政事務卻無置喙餘地,相對的總統所任命的閣揆卻具有最高行政權,這種的憲法設計顯然說不通也行不通。因此,陳總統的權力下放宣示,雖然引來藍軍在權謀上的質疑,但最值得重視的,乃是凸顯這部由中國帶來的憲法,已經不適用,必須重新制定一部合身合用的台灣新憲法。



總統女婿涉案遭收押,對政治生態產生重大衝擊,造成權力板塊的位移,但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完全沒有特權的庇護,這對民主制度本身卻有良性影響,顯現台灣民主的成熟與運作無礙。不過,吾人仍然期盼此際自居為揭弊爆料英雄的政客媒體,能夠拋開黨派與意識形態的成見,秉持良知,無論任何政治人物或任何政黨,若個人或其家人親信涉及不法,必須同樣採取嚴格監督的立場,對彼等的作為加以檢驗。



總之,台開案固然引發一連串的風暴,台灣民主似乎已經面臨最大危機,其實這項危機只是執政者的統治危機,並非民主出了問題。反倒是此一事件讓我們了解到,台灣民主要可大可久,一則,制定新憲法為當務之急,新憲法必須清楚規範政府體制的運作方式,釐清各種權力關係,始可成為根本大法,使台灣能夠長治久安;再則,媒體必須遵循專業倫理,分辨是非黑白,拋棄偏頗的黨派立場,扮演客觀超然的監督角色。若能如此,台灣不但能走出弊案風暴,前景更是一片光明。



本文原載於20060602自由時報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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