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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7中國時報:在野陣營 正視憲政責任

《時論焦點》趙建銘收押政治效應 在野陣營 正視憲政責任

【胡祖慶】
  

儘管趙建銘遭到收押,陳水扁的支持度並未止跌回升。因此,民進黨內部出現各種「棄扁保黨」的主張。相關建議包括總統釋出權力集體領導,提前舉行二○○八總統初選,及陳水扁退居虛位元首等等。問題在於他們忽略一項事實,就是民進黨聲望與陳水扁不相上下,要想保有執政權難度甚高。因此,已有民進黨公職表示「做好在野準備」。
  

當民進黨上下努力救亡圖存的時候,泛藍陣營主事者卻無法就如何回應民意期待,履行憲政責任,以及訴諸選民裁決各項議題達成共識。在宋楚瑜呼籲陳水扁辭職,否則將提案罷免之後,馬英九對於罷免及倒閣的適切性與發動時機,持續抱持保留態度。然而,揆諸雙首長制本質及當前政治危機,國民黨態度值得商榷。
  

首先,馬英九指出犯錯的是趙建銘,而非陳水扁,而且目前只是收押尚未定罪,「不能看到黑影就開槍」,總統如果涉入,才能談罷免,目前尚非提案罷免適當時機。必須瞭解的是,連日來陳水扁試圖拿趙氏父子做為停損點的意圖明顯,但收效甚微。社會的負面觀感有增無減,多數民眾認為陳水扁對於趙建銘所作所為知之甚詳。單是這點便足以構成提案罷免依據。更遑論年來總統府成員涉及種種不法,已經到達「罄竹難書」地步。
  

也有人說,由於呂秀蓮可能更不適合擔任大位重職,陳水扁的在位是「必要之惡」。然而,揆諸我國制憲原意,提案罷免總統同時,理應一併消除副總統備位的可能性。因此這個理由並不存在。
  

其次,馬英九認為明年立委選區將重劃,此時倒閣,可能有不知立委如何選出的問題,況且以蘇內閣做為譴責對象並不恰當。然而,誠如塞爾凡(Pierre Servent)指出,雙首長制下的總統與總理具有依存關係。因此,倒閣被視為對於總統的不信任投票。與此同時,聲望低落的總統不時需要借助總理,甚至前總理脫困,其他國家不乏有這樣的例子。
  

例如,一九六九年戴高樂聲望在交付公投同時跌到谷底。也因此,他被迫邀請前總理龐畢度相助。抑有甚者,據說戴高樂要求龐畢度公開宣示,假設前者因為公投結果失利辭職負責,後者將放棄出馬角逐總統。當時龐畢度拒絕這項請求。基於相同道理,一旦泛藍陣營提起倒閣,陳水扁恐怕得獨自面對應負的政治責任。
  

再者,倒閣是雙首長制國家訴諸選民裁決(appeal to country)的合憲手段。假設因此導致解散改選,民進黨或將淪為「第x大黨」。同於內閣制,尋求有利改選時機是雙首長制政黨勝負關鍵。一九七九年,英國工黨賈拉漢政府在解散改選中負於柴契爾夫人。伊凡斯( Eric Evans)指出,賈拉漢沒有選擇在前一年聲望回穩之際推動解散改選是重大失策。西元二○○○年,泛藍陣營也曾在核四停建當時犯過類似錯誤。期盼藍軍領袖不再重蹈覆轍。
  

最後,重點在此刻的泛藍陣營不僅擁有國會多數,同時擁有多數民意支持。逃避憲政責任,因為憲政的不作為坐視民進黨「橫柴入灶」並非所宜。考量憲政主義及功利主義,都應該盡力給予選民「不用再等兩年」的選擇。
(作者為東海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本文原載於20060527中國時報A19/時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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