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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次從來就不是重點!
■ 高涌誠律師(21世紀憲改聯盟執行委員、民間司改會執行長)

先來回顧一下歷史。

2001 年第5屆立法委員選舉前,各政黨為了拉抬低迷的選情,同時塑造清新的形象吸引選票,紛紛承諾將在選後的第5屆立法院推動立委減半的國會改革工程,以回應人民長期以來對立法院亂象的不滿。

然而,選後各政黨就忘了此項曾有高達百分之七十民意贊成之政治承諾,幾個會期下來,立法院從未認真討論國會改革所應有的設計與配套。一直到2004年第5屆立法院最後二個會期,眼看又要面臨選舉,各政黨終於在民意要求改革的壓力下,倉促實現2001年的政治承諾。

2004年8月23日,立法院通過憲法修正案,其中包括廢除國民大會,日後修憲案直接交由公民複決,立法委員由225席減為113席,任期由3 年改為4年,選舉方式改為單一選區二票制等等。該項憲法修正案依據2000年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規定,經公告半年後應於三個月內由任務型國大代表複決。不料,到了2005年第6屆新科立法委員上任後,各政黨的老毛病又犯了,開始抗拒國會改革的修憲案,遲遲不完成「國大職權行使法」的立法。

政黨應守選前承諾

當時,四十幾個民間團體看不下去,於是組成了「誠信修憲監督聯盟」要求各政黨兌現政治承諾,並主張立法院應完成「國大職權行使法」的立法。而在推動「誠信修憲」的運動中,也曾有聯盟成員對113席及日式併立制產生質疑,不完全贊成該憲法修正案,但是大家最後取得共識,認為改革本來就是漸進的,不需亟求一步到位,而應該一點一滴透過共識的累積往前邁進,只要是有助於社會的進步,大家就應該予以支持。

因此,「誠信修憲監督聯盟」的最重要訴求是政黨應該信守承諾,縱然修憲的內容或有不能盡善盡美之處,但既然已經承諾選民,就應該予以實踐,日後經過充分討論,當然可以再修憲。更何況,席次與選制,從來就不是民間關心的重點,該憲法修正案中,最重要的其實是國民大會的廢除與公民的直接複決修憲,雖然門檻極高,但如果真的可以通過公投複決,將真正凸顯了台灣人民的主體性,主權在民不再是一口號,台灣作為主權國家的事實,也從此無人能撼動!

近日來,修憲與否、席次多少與中央政府應採行何制,在政治界吵得不可開交,有人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將上次修憲的成果貶抑得一無是處,也有人說,已經七次修憲了,現在是拼民生、拼經濟的時候,不應該再修憲了。我們必須說,在歷史的進程中,每個事件都有它的定位與價值,在時空的推移中,也會顯現它的因果。去年的憲法修正案,將會是重新凝聚台灣主體意識的契機,而政治人物對113席的不滿意,更會是國會改革的開始。我們一再強調,憲法並不遙遠,它其實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並不只是政治人物分配政治權力的遊戲規則而已。對我們來說,修憲其實是凝聚共識。台灣社會已經分裂太久了,大家淹沒在政治人物的口水與盤算當中,找不到共同的價值,沒有共同的價值,又如何拼經濟、拼民生?

民間版本人權優先

結合數十個民間團體組成的21世紀憲改聯盟將向立法院正式提出民間的憲法版本,這個版本以人權為主軸,主張人權優先、人權深化,希望凝聚出台灣社會的共同價值。日昨又有立委主張二階段憲改,我們期期以為不可,認為那仍然是政治盤算,不會獲得人民的支持。在21世紀憲改聯盟的憲改版本中,我們是全面性的修憲,甚至提出二院制的大膽主張,連眾議院議員的席次都在200席以上,我們完全不覺得這與去年的修憲精神有何違背,只要大家經過討論,能凝聚共識就沒有什麼不能改的,憲法絕對不是神主牌,只是供在那裡讓人拜。重點是,那絕對不能只是政治人物的盤算,我們認為席次多少都無關緊要,但不能再進行單一議題式的二階段憲改。

我們要再次呼籲,人權優先、人權深化,只要人權憲法能通過高門檻的公投複決,凝聚成全民的共識,台灣社會將會有不同的面貌!

(本文原載於20060506蘋果日報A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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