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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8自由時報:原民長老 籲新憲設原民專章

原民長老 籲新憲設原民專章

盼原民能選出自己的總統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首次全國「原住民族頭目長老」會議昨日在台中市舉行,在場頭目長老一致呼籲原住民要團結,原住民才是台灣真正的主人,要求憲法增加「原住民專章」,讓原住民自治,恢復傳統地名,更希望有一天原住民能選出自己的總統。

台灣已正名的原住民有十二族,總統陳水扁在第一任內曾簽署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的新夥伴關係,連任後同意在新憲法上設立「原住民族專章」。

行政院原民會則積極推動,民間版的「憲法原住民專章」草案已出爐,約十五條,原民會從昨天開始舉辦四天「原住民族頭目長老會議暨宣示傳統領域土地」活動,第一天在台中市舉辦座談會,共有二百四十二位來自全國的頭目長老身著傳統服裝出席,要對草案提出建議再修改。

原民會主委瓦歷斯.貝林表示,總統陳水扁宣示台灣跟原住民族的關係,是準國與國間的關係,目前憲法有關原住民條文,不足以保障,應設有專章,才能確實保障。

草擬民間版「憲法原住民族專章」之一的淡大教授施正鋒表示,目前主流社會把原住民當成是陌生人,要改變現況相當困難,唯有原住民團結,才能達到自治目標。

該草案初訂十五條條文,明定原住民享有自決權,依其意願行使自治權,並依其固有主權成立「全國原住民族議會」,而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內之土地及其他天然資源,國家應予以回復,不能回復則需賠償。此外,更明定原住民成員有使用傳統命名權利,並應恢復原住民部落及山川傳統名稱。

草案中還訂有「總統篇」,明定國家設副總統二名,其中一名應由原住民擔任。

本文原載於20060628自由時報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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