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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5聯合報:拿不到組閣權 倒閣只是白忙

拿不到組閣權 倒閣只是白忙


趙良燕/親民黨籍立委(高縣鳳山)

我國不是內閣制國家,倒閣成功也拿不回政權,怎麼迫使阿扁下臺?事實很明顯,明明藍軍在立法院席次過半,仍拿不到組閣權,難道說倒閣一次、兩次或多次,就能得到組閣權?若想阿扁在倒閣重選後會讓過半數大黨組閣,不是癡人說夢嗎?



再談倒閣後的可能情形,多半對立法委員不利,於總統絲毫無損,如何能逼阿扁下臺?又如何讓立委心甘情願倒閣?



設想一下,如果倒閣成功,陳水扁會如何?(一)蘇貞昌辭職了,阿扁可以再提他做閣揆(並沒有規定總統不能再提蘇)。(二)阿扁另提他人,重組內閣。(三)蘇院長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立委重新改選。在一、二選項中,如果阿扁照舊(依憲法)行使總統權力任命閣揆,倒閣有什麼意義?尤其執政黨極可能採行第三項做法,而無論改選後藍軍能否過半,阿扁都不會讓出組閣權。因此,倒閣只是白忙一場,阿扁不但不會因而下台,還害得立委們提早進入減半、單一選區的激戰,立委們會贊成嗎?



另外,正如王金平院長指出,選區都沒有劃分好,如何來得及改選?依選罷法規定,選區有變更時,應於公職人員任期或規定之日期屆滿一年前發布。如果解散國會,自無任期屆滿一年前的問題,但是必須在規定後滿一年發布實施,也就是說,選區劃分好,也得一年後才能投票。既依憲法必須六十天內重選,又不能違反選罷法之規定,故而目前談倒閣根本不實際。



總而言之,在憲法面,倒閣並不能逼使阿扁下台或交出行政權;在技術面,選區劃分發布來不及;在實際面上,立委們得冒重新選舉落選的風險,尤其改選後也不能拿到組閣權,試問,在野黨倒閣幹什麼?對逼阿扁下台有什麼用?

本文原載於20060605聯合報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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