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民修憲
■林欣怡
馬英九曾經說過,「有哪一個國家,十五年內修了七次憲,還不夠嗎?」我們的困惑是「有哪一個國家,十五年內修了七次憲,但每次的修憲內容都是政黨權謀考量呢?」
憲改和拚經濟、拚民生並不互相違背,而且拚經濟也需要健全的憲政體制。推動憲改是為了希望大家靜下心來,一起思考國家總體發展方向,憲法本來不就應該是國家建設發展的藍圖嗎?世界趨勢變化的腳步非常快,社會、經濟、環境、政治各方面的影響也不再是單一因素考量即可,因此,民間團體的主張一直是:全面性的修憲!先思考人權保障的深化和多元化;再來思考怎樣的國家體制在台灣可以運作良好,保障人民關心的權益問題;最後再來設計在這個國家體制下,民意代表的席次應該如何規劃選出來。
因此,這是一個完整的思考,不容政治人物片面擷取,或者用其他包裹著糖衣但卻無法實現的謊言來欺騙人民。
例如,有人說人權保障的部分,立法院修法即可,不需要到憲法層次。但是請看看我們立法院目前的生態和立法品質,很難說服人民,接受這樣的看法。如果要這些立法委員滿足民間的人權保障修法需求,要等到何時?況且人權多元入憲也是世界人權保障的潮流和趨勢。
諷刺的是,照道理來說,修憲應該比修法困難,門檻更高,但以現實的狀況來說,或許期待修法不如期待修憲吧!
為誰修憲?請立法委員為人民修憲,請目前唯一握有修憲提案權的立委參考民間的版本,提出完整的修憲提案,如此公民複決才有可能通過。
為何修憲?很簡單,為了台灣美麗希望的未來!
(作者為廿一世紀憲改聯盟秘書長)
(本文原載於20060504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