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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不能廢考

林欣怡

列寧曾說過:「憲法,就是1張寫滿人民權利的紙」;《總理住在游泳池》這本書當中,將憲法比喻成人民寫給國家的情書,因為人民對它有期盼和希望。不管我們如何稱呼、形容憲法,我相信大家都會同意,憲法的核心價值應該在於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這也是人民為什麼要把一些重要的權力授權給國家來行使的原因。因此,雖然國家可以對人民的權利做一些限制,以便讓政府可以為多數人的利益而順利運作,但是這些限制是不能夠抵觸憲法的核心價值的。

憲政教育意義重大

台灣社會長期以來沒有憲政教育的傳統,很多人都覺得憲法和自己沒有關係,當然更不會覺得憲法是自己寫給國家的情書,這麼浪漫的來看待它。但是,不管你喜不喜歡現在的這部憲法,覺得它是否應該修改或增加任何的內容,我們都覺得民主法治精神的宣揚、憲政意識的深耕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例如,我們就覺得立法院在立法時,就應該要在法律條文前,除了有立法理由的說明之外,更應該明白指出這個法律依據憲法的哪些條文、限制了哪些人民的基本權利?另外,公務人員既然是依據憲法行使職權,因此更應該清楚了解憲法所賦予政府的責任和限制。

廢考不是最好選擇

考試院日前公布要廢考公職人員高普考中,憲法這個考試科目。廢考的理由如果只是基於意識形態,那就是真的不清楚憲法的真正意涵,應該予以譴責。而如果是認為長期以來,憲法這個考試科目流於八股,考不出考生對憲法的了解程度與尊重,為了減輕考生負擔,那還可能有點道理!
不過廢考應該不是最好的選擇,比較好的方法應該是換一批合適的出題委員,不要再出一些八股題目,而是認真思考合適的測驗方式,測驗出這群未來國家的公務人員,是否真正了解憲法意涵!

作者為21世紀憲改聯盟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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