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作者:張娟芬、張文貞
譯者:游思麗(Celia Llopis-Jepsen)
ISBN: 978-986-85305-3-9
(本書為中英文版本合訂)
作者:張娟芬、張文貞
譯者:游思麗(Celia Llopis-Jepsen)
ISBN: 978-986-853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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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方法:
請在信封上註明索取新書(內附貼好30元郵資之回郵信封,信封上填寫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104台北市松江路90巷3號7樓,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收。(本書為A5尺寸,即1/2 A4紙張大小,回郵信封請大於該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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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2010年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和法務部長曾勇夫大張旗鼓「依法行政」執行死刑,在眾媒體全力擁護下槍決四人,在其間,司法院犧牲司法獨立,適時配合行政體系及傳媒對死刑釋憲迅速做成「不違憲」的不受理的決議。
2007年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協助死刑犯所提的釋憲聲請,司法院拖了三年都不處理,但為了配合行政體系啟動死刑執行,竟在2010年五月在法務部槍決四人後做出不受理的決定。雖說不受理,實質上卻又明說執行死刑未違憲。司法院在三月底也史無前列召開記者會公開宣布不受理另一死刑釋憲案,顯然是在為行政體系執行死刑舖路。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推動死刑釋憲案,主要是從維護基本人權及司法體系在審判中至今仍恣意妄為來要求大法官探究死刑違憲問題,可惜大法官會議急於維護死刑制度拒絕深究死刑的憲法和普世人權問題。
在2010年政府和媒體恣意推動執行死刑的風潮下,死刑爭議只淪於非理性言辭交鋒,甚至連交鋒也沒有,只賸民粹的反智的毫無人權觀念的單面的殺人論。對廢死聯盟所提死刑違憲及違背兩公約,官方以戒嚴時期的心態與論述來因應,而媒體輿論也像戒嚴時期一樣配合政府來攻擊廢死論。張文貞教授對廢盟死刑釋憲案做了詳盡的法律專業的論述,作家張娟芬則以包括死刑犯自述在內的敘事手法突顯大法官對死刑釋憲的荒謬作為。
這兩篇有關民間提出死刑釋憲案和大法官做出不受理又急著為死刑背書的論戰,做了詳盡的分析和批判,不論你贊成或反對死刑都值得,甚至說都應該仔細研讀。
我們推動廢除死刑,最根本的理由就在要造就一個不殺人的社會,任何人不能去剝奪其他人的生命,國家機器也不能殺人。有許多人說為這樣是為壞人伸張人權,其實我們也從來沒有主張不要懲罰殺人者或「壞」人,只是說不要殺他。許多死刑犯也都希望以死來解脫,就表示有比死刑還有效的懲罰方式。也有許多人說,我們國家還沒有到廢除死刑的高度,這真是自甘墮落的想法,就好像在戒嚴時期保守人士說我們沒有資格實行民主一樣。也許你不知道,去年全世界執行死刑的國家只有二十三個國家,比2009年多了4個,其中就包括恢復執行死刑的台灣。世界上有96個國家已經完全廢除死刑,廢除普通犯罪死刑的有9個國家,34個國家不執行死刑已經超過10年以上,總計有139個國家在法律或實務上廢除死刑。
如果江國慶、盧正沒有被國家處死,還有得補救。有死刑在,就有誤殺的可能。就算冤死一人、兩人,司法就有問題,總統就要道歉,但即使道歉,人死不能復生。馬英九總統一直強調廢除死刑是國家長遠的目標,但在2010年6月接見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代表時,卻又親口說「我個人從來沒有說要堅決廢除死刑」,既然是目標,儘管是「長遠」的,也應該堅持或堅決去實現,怎麼可以說不堅決去達成目標?講的目標是真的還是假的?
瞿海源
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召集人、民間司改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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