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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2自由時報:日相促修憲法「放棄戰爭」條款

日相促修憲法「放棄戰爭」條款

盼六年任內 能完成修憲



〔編譯鄭曉蘭、駐日特派員張茂森/綜合報導〕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接受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與英國金融時報訪問時,重申他向來主張的修憲立場,並希望能在六年任內修訂日本憲法,其中包括明訂「放棄戰爭」等和平主義意味濃厚的憲法第九條。這也是安倍就任首相後,首度表明他的修憲立場。



安倍在十月三十一日於首相官邸分別接受訪問。據內閣公關室表示,安倍對於修憲議題指出,日本現行憲法是在尚未獨立前所制定,如今不但已產生全新的價值觀,像是憲法第九條等部分條文也早已不合時宜。他說明:「從保衛日本,或對國際社會善盡國際義務的觀點而言,第九條都有修訂的必要。」



日本憲法第九條的三大主軸為「放棄戰爭」、「不保持戰力」以及「否定交戰權」,憲法前言及第九條強調和平主義的宣示及規定,也讓日本憲法被稱為「和平憲法」或「非戰憲法」。



民眾多贊成 幅度無共識



安倍除了強調:「我們應該秉持著親手制定憲法的精神,開創一個全新的時代」,也說:「我們應該為修憲訂定時間表,本人也將為此發揮政治上的指導能力。」

相關民調顯示,絕大多數日本民眾及主要反對黨民主黨都贊成修憲,不過對於修憲方向是否應偏離現行憲法的「和平主義」則意見不一。



集體自衛權 修憲爭議點



日本自森喜朗內閣以來傾向於修憲,森喜朗之後的小泉首相更加積極,其中最主要的爭點為「集體自衛權」的行使問題,關於「集體自衛權」的行使,目前日本內閣法制局的解釋為「日本擁有集體自衛權,但不能夠使用」,日本政界認為這種解釋有很大矛盾,日本應該可以行使集體自衛權的主張已成為主流,理由是國際局勢的變化快速而且多元化,戰後日本只靠與美國的雙邊結盟,不大容易應付當前的可能瞬間發生的危機,既然日本「擁有集體自衛權」,就應該可以使用,與其他周邊國家建立集體同盟關係。



日本國內主張修憲甚於制憲已成為國內主流意識,理由之一是目前日本的非戰憲法並非是日本人自己制定,而是「在美國的指導之下」所完成的憲法,戰後六十年的國際潮流重大變化,特別是在安保議題上,在現行憲法之下無法對應。



現年五十二歲的安倍是日本首位在二次大戰戰後出生的首相,在出任首相前即曾數度表明主張修憲的強烈意願。



本文原載於20061102自由時報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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