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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將台灣憲政體制從根救起唯有制訂新憲

(自由時報社論)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最近提倡「台灣民主第二階段改革」,主張按照現行憲法先行憲兩年,檢討有無缺失再修憲,以「建立正常民主社會」為號召。馬英九此一主張固然打著「民主改革」之名,似為彌補近年來修憲之弊,其實真正反映的是,在台灣這二十年來民主改革道路上,馬氏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反改革心態。吾人憂心,如果馬氏得以當選總統,並落實他的主張,則近年來民主改革所凝聚的台灣主體性與民主改革成果,勢必遭逢嚴重的挫敗與倒退。

  政治主張好壞的評估標準,不在於名稱、訴求等形式層面,而是檢驗實踐之後的成效,以及對主客觀環境的衝擊。換言之,許多冠冕堂皇的政治口號,經常令人感動地無以復加,恨不得投入行動的行列,縱然拋頭顱、灑熱血,赴湯蹈火,犧牲奉獻,亦在所不辭。「第二階段民主改革」,乍聽之下,似乎為「第三波革命」之類的大潮流,是台灣改革必由之路。反諷的是,「第二階段民主改革」的真正意涵,其實是在推翻之前台灣所做的改革,要台灣回到改革的原點。

  吾人對馬英九的「第二階段民主改革」,作此嚴苛的評價,絕非情緒之言或人身攻擊,而是回顧馬氏一路走來,在歷史關鍵時刻經常站在反改革的一邊,如反對解除戒嚴、國會全面改選,主張總統委任直選(間接選舉的同義詞)等。當時,日本「讀賣新聞」駐香港特派員戶張東夫說:「在亞洲國家中,我沒有看過比馬英九更傑出的發言人,我們明知他為不合理的制度辯護,但是他辯得很有技巧。」一位美國記者也說,「我們明知他在掩護國民黨,作誇張的宣傳,但是很難不對他產生好感,因為他很會旁徵博引,把人弄得暈頭轉向,如果他的說服力不夠,他也可以用本身的風度來彌補。馬英九實在是一位很好的國民黨推銷員。」由這些評價看來,形容馬英九是戒嚴體制的最佳化妝師,絕無嘲弄之意,而馬氏實當之無愧。

  這位戒嚴體制最好的化妝師,既在近年的改革道路上扮演攔路虎,何以此時竟然打著他一向反對的民主改革旗幟?到底是為了奪回政權的宣傳伎倆,抑或真心信奉民主的價值?真正的答案,恐怕有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尤其,馬氏批判過去十五年台灣修憲七次,每次都是為了修憲而修憲,而非為了行憲而修憲。此語不假,台灣過去七次修憲,確實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支離破碎。但解決的方法,並不是什麼馬英九所謂先行憲二年後再檢討,而是應該承認修憲已無法滿足台灣社會當前的需求,台灣必須要有一部新憲法,才能獲得救贖。

  何以修憲不能解決台灣所遭逢的考驗與困境?問題顯然在於這部憲法的本質是以大中國為架構,以漢族的文化、思想為核心價值,以政治協商方式勉強完成,再加上制訂後國民黨政權即流亡來台,根本毫無在制憲時所設定的時空背景裡(意指中國)實施的可能。國民黨政權既為中國人民所唾棄,這部憲法便成了失根的蘭花,而移植到台灣後,它的大中國色彩依然根深柢固。更不幸的是,統治者更在憲法之上套上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讓其憲政基本價值遭到凍結、抹殺。

  換言之,台灣的政治體制至此,已經成為兼具大中國意識形態與威權機制的統治機器。如今解決台灣憲法困境,不在於如何修憲來因應時空變遷的需要,而是應該制訂一部合身、合用、合時的台灣新憲法,以取代過去所實施的威權法典。總之,現行憲法已是沈痾難治,不管是過去七次枝枝節節的修改,或是如馬英九所主張的先行憲二年才探討修憲必要的作法,都只能救急,或是欺騙選票而已,並不能把台灣的憲政體制從根本救起,唯有制訂新憲,方可讓台灣的憲政脫胎換骨,真正建立起正常的民主社會。

(本文原載於20070717自由時報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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