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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1自由時報:無條件繼任總統

無條件繼任總統

■ 張千舞



如果阿扁真的辭職,繼任者非呂VP莫屬。就是因為這個事實極為明白,鞏固領導中心的攻防,夾雜著許多防堵呂VP的大小動作。


有人指呂VP缺乏民意基礎,有人擔心她激進台獨。所謂激進台獨的疑慮,實屬最為荒唐,尤其是發自所謂的獨派大老、本土社團。六年來,阿扁經常因為不夠獨,而受獨派大老、本土社團痛批。呂VP如是激進台獨,他們應該熱情擁抱才對,怎能批她太獨?這也不得不令人懷疑,獨派大老、本土社團在不在乎延續台灣本土香火?



至於缺乏民意基礎之說,阿扁與呂VP搭配競選,容或可以說主角是阿扁,但指呂VP沒有民意基礎,這種政治切割術也太高深了。難道,要回到中華民國在南京時代,總統、副總統分別進行選舉,各擁民意基礎?果真如此,副總統民意基礎是有了,但總統、副總統之間的惡鬥,也會跟著各擁群眾的事實而來。總之,副總統真的擁有單獨選舉而來的民意基礎,那才恐怖。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如遇總統被免職,或因死亡、辭職或喪失能力而不能執行其權力及職務時,總統職權應由副總統執行之」。憲法作為根本大法,所規定的是總統與副總統之間的繼承,這是一個抽象的憲法命令,不因具體人選而轉移。抗拒呂VP繼任的人,眼中只有對扁、呂的好惡,看不到總統與副總統的憲法關係,太封建了。



進而言之,對於副總統繼任總統,憲法通例也沒有限定,繼任之後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在憲法上,繼任者是一位完全的總統,可以按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行事,李登輝便是前例。對繼任者設下條件,不論在事前或事後,對民主秩序乃公然挑戰。試想,若有一股力量能夠左右某一位總統能做什麼,另一位總統卻不能做什麼,這會把民主憲政扭曲成什麼樣子?



阿扁應不應該辭職,即使標準見仁見智,應該檢驗的也是阿扁本人,而不是用「次壞的選擇」,來模糊這個唯一的焦點。如果阿扁不辭,就沒有呂VP的問題,她依舊是「備位總統」而已。萬一阿扁下台,呂VP按照憲法繼任,見習了六年的她,自己懂得怎樣當總統,大家頂多可以提醒一下:「Are you ready, Miss Vice President, to assume the Presidency in a short period of time?」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本文原載於20060811自由時報A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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