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0
2006/02/20憲改俱樂部:18歲選舉權入憲 /葉大華
「憲改俱樂部」
18歲選舉權入憲
今年度第二場憲改俱樂部議題為「18歲選舉權入憲及青少年集會結社之權益」,我們邀請到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葉大華秘書長來和大家分享她的看法。
目前全世界有百分之九十三的國家早已把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截至目前為止,我國是世界上極少數維持二十一歲投票的六個國家之一(斐濟、亞賽拜然、黎巴嫩、新加坡、東加、台灣)。我國十八歲到二十歲人口約八十萬,極大的選票力量是不容忽視的,但為何卻阻絕他們社會參與呢?台灣青少年要到二十歲才有集會結社及組織社團的權力,而青少年打工賺錢,需繳稅,卻不能選舉及組織結社,有義務卻無權利?…您是否認同此觀點呢?無論是或否,邀請您來參與討論、您的發言、您的吐嘈,讓我們對於這個議題可以有更深的瞭解!
時 間:2006年02月20日(一)晚上7:00 ~ 9:00
地 點:「21世紀憲改聯盟」辦公室 (愛國西路9號6樓之7)
參與人員:聯盟伙伴、對憲改議題有興趣的朋友都歡迎參加
活動形式:19:00~19:30交誼時間 (不供餐,但準備小茶點)
19:30~20:00憲改達人開講
20:00~21:00快樂憲改Q&A時間
祝大家 新春快樂、事事順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