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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忠華

今年剛剛過的2月14日西洋情人節,台灣舉行了史上第一次罷免立法委員的投票,雖然沒有超過門檻,但這顯示公民們對於行使自己在憲法上賦予的權利,有著高度的興趣和熱情,因為選舉權和罷免權都以憲法為最高法源依據,這也意味著憲法不應該只是抽象的條文而已,它必須在我們的生活中能夠被具體實踐,這樣的憲法,才真正是一部能確立台灣主權、增進政府效能與保障基本人權的「根本大法」。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由三十多個民間團體發起的全國憲改聯盟,昨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四大訴求,並表示將成立「憲法,給問嗎?」網站平台,向全國廣徵憲改提案清單,依照網友連署排名選出提案優先順序;也要求各政黨、總統及立委候選人承諾支持修憲公投、並於今年五月二十日前召開全國憲政會議。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常務理事顧忠華表示,藍、綠兩黨都開了修憲小組會議,兩黨黨主席也承諾憲政改革勢在必行,但他們認為政治人物談憲改似乎還是想要虛晃一招,政黨修憲往往充滿政治算計,因此公民團體才要自己來推動憲改。

 顧忠華表示,依現行修憲規則,時間相當緊迫,為了儘快能展現公民社會的共識和決心,設計的清單蒐集程序,是依據九合一選舉時的「市長,給問嗎」模式,先選定五大範疇,歡迎所有民眾提案,再由連署多寡來決定優先順序。

 永社副理事長陳耀祥說,這五大範疇分別反映了現行憲法最重大的缺陷,包括,一、政府體制是三權?或五權?廢「省」是否不夠徹底?有待全民公決!

 二、如何落實公民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公民投票的權利?對於代議制度的偏差如何糾正,國會選制如何進行改革?三、公民參政權的年齡限制有無修正必要?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齡門檻應一視同仁或分別規定?

 四、人權及進步的價值如何充分反映在憲法條文中?性別、世代、族群、勞動、環境、健康、財政等與公平正義相關的條款應如何入憲?五、修憲門檻應該如何訂立方屬合理?除了這五大範疇或主題,若有任何對於憲法具體修訂的提案,仍然非常歡迎提出。

 聯盟並提出四大訴求,包括一、於今年五月二十日前召開全國憲改會議。二、廣徵憲改提案清單。三、擴大各界參與,建構憲改平台。四、要求各政黨、總統及立委候選人承諾支持修憲公投。


http://www.twtimes.com.tw/?page=news&nid=468207

影片位置:http://titv.ipcf.org.tw/news-11118 

全國憲改聯盟提出四大訴求;呼籲政府520前召開全國憲政會議、並廣徵憲改提案清單、擴大各界參與,建構憲改平台,最後要求各政黨、總統及立委候選人承諾支持修憲公投,希望民間版的憲改提案列入立法院修憲委員會。 (21世紀憲改聯盟總召集人 洪裕宏:人民如果沒有把他修改適合現在符合民意的憲法 就會淪為政黨操縱的工具 像朱立倫他說要修憲我們就來看他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 只有人民要修憲才是真的) (永社副理事長 陳耀祥:太陽花學運和九合一大選是台灣重啟修憲的契機) 全國憲改聯盟表示將啟動「憲改,給問嗎?」網站平台,向全國廣徵憲改提案清單,呼籲公民拋開政黨意識,共同推動修改不合乎情理的老舊憲法,讓符合民意的憲法具備真正約束政府的力量。

新頭殼newtalk2015.02.10 林雨佑/台北報導

30多個民間團體發起的全國憲改聯盟今(10)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成立「憲法,給問嗎?」網站平台,向全國廣徵憲改提案清單,依照網友連署排名選出提案優先順序;也要求各政黨、總統及立委候選人承諾支持修憲公投、並於今年5/20前召開全國憲政會議。

9合1大選後,憲改成為議題,國、民兩黨主席分別拋出修憲想法,也有許多公民團體相繼提出修憲主張和行動。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21世紀憲改聯盟、台灣教授協會、永社、台灣農村陣線、民主鬥陣、台灣再生能源聯盟、台灣法學會等30多團體組成「全國憲改聯盟」,其中20幾名代表今天下午到立法院內舉行記者會。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常務理事顧忠華表示,藍、綠2黨都開了修憲小組會議,2黨黨主席也承諾憲政改革勢在必行,但公民團體認為,政治人物談憲改似乎還是想要虛晃一招,政黨修憲往往充滿政治算計,因此公民團體才要集結起來,自己來推動憲改。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210003832-260407





由公民監督國會聯盟、21世紀憲改聯盟等公民團體組成的「全國憲改聯盟」10日舉行記者會,要求在5月20日前舉行「全國憲改會議」,並正式向全國大眾徵求「憲改清單」,期待經過密集的審議和辯論,凝聚公民社會的集體意志,要求政黨及政治人物必須尊重多數國民的選擇。


自從2014年底的九合一選舉之後,進行憲政改革的「機會之窗」攸然開啟,檯面上的政黨和政治人物紛紛推出憲改主張,一時之間,長期為全民詬病的現行憲法,似乎真的有重新被審視、修訂、乃至脫胎換骨的可能性。
全國憲改聯盟發起人顧忠華表示,本次希望集結各團體的力量推動台灣非常迫切需要的憲政改革,國民黨與民進黨兩個主要政黨主席也都承諾過台灣修憲改革勢在必行,但政治人物談憲政改革其實是虛晃一招,不能只當作口號來當作宣示,卻沒有實質行動。我們知道其他民間團體與聯盟都非常關心憲改議題,但我們還要在此鄭重要表達我們的心聲,在此號召三十幾個團體成立全國憲改聯盟,未來將會有一連串的行動讓憲改議題在公民社會持續加溫,讓政治人物了解到不能再用敷衍的態度虛晃一招,而是真的推動憲改讓人民有感,讓憲法更貼近公民的生活、提高民主的品質。
21世紀憲改聯盟總召集人洪裕宏率先發言,強調21世紀憲改聯盟加入全國憲改聯盟,持續跟著大家的共同推動憲改,過去21世紀憲改聯盟,自2005開始推動最後決議內閣制版本向社會大眾宣布,但同時也提出總統制版本。透過人民力量,將修憲版本推入立法院各黨立委的支持,並成功送進程序委員會,卻很不幸的被國民黨黨團封殺,這是第一次民間提案正式成案進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的案例。檢視過去失敗的經驗,在於缺乏社會動能,無法取得社會各界普遍的支持。因此在去年318運動後,公民意識被喚醒讓整個台灣社會再次活過來。21世紀憲改聯盟原本提案版本就有放入進步的憲法觀念,譬如說原住民的自治權,在內閣制中使原住民在國會中享有相當高代表性。這種進步的思想對於原住民、兒童、婦女、同志都放入當年憲法提 案,雖然沒有通過,卻也代表社會的理想。今天全憲盟在整體社會都期待的氛圍下,過去政黨在治理上顯然嚴重觸礁,縱使民進黨重掌執政也未必能成功執政。當國家憲政體制是的破爛腐敗的超老爺車,而憲法是用來約束和管理政府的工具,倘若人民沒有修改成適合當時的政治條件,而這部憲法就是放縱政黨和政客!全憲盟就是要讓民間的聲音發出來,讓政黨和政客了解到國家未來不再是政治人物的,而是全國人民的!

20140322 蘋果日報:緊急遊行須先申請 大法官:違憲


【王吟芳、劉志原╱台北報導】在反服貿學運衝突升高之際,因2008年的「野草莓運動」衍生的《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違憲爭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做出第718號解釋,認為現行《集遊法》要求一般性與緊急性、偶發性的集會遊行,均要事前申請許可,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集會自由,因此將部分條文宣告違憲,應於明年1月1日起失效,由立法者另行修法規範。

2008年陳雲林來台期間,台大助理教授李明璁發起野草莓學運到行政院靜坐抗議,被依違反《集遊法》起訴,台北地院法官裁定聲請釋憲。

學生佔議場不適用

李明璁昨對解釋結果感到欣慰,但他希望將來集會遊行全面改為報備制。
大法官書記處副處長劉麗芬指出,這幾天學生佔領議場屬室內集會,不適用本號解釋,而立法院外集會遊行,學生有提出申請。所謂緊急性是指「事起倉促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偶發性則指群眾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自發聚集,事實上無發起人。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昨強調,大法官曾在1998年做出釋字第445號解釋,認為《集遊法》採事前許可制合憲,這次718號解釋補充認為緊急性與偶發性集會遊行難以事前申請,應修法區隔。

破壞公物仍有刑責

但昨有多達6位大法官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認為應宣告《集遊法》的許可制違憲,改採報備制。台權會也指出,本號解釋骨子裏還是認可現行許可制的威權概念。律師丁榮聰提醒,未來雖突發性、偶發性的集會遊行可不用事前申請許可,但若活動中有人破壞公物、不服警方指揮,還是可能有妨害公務等刑責。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322/3571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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